第5版:武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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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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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贫困生可享国家助学金
每年1500元

    本报讯(记者李俊)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国家助学金已覆盖我省技校生,贫困生可获1500元的生活费资助。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湖北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可对校内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主要资助贫困学生的生活费开支。申请方式如下: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递交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学生由学校负责核实其迁移材料);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当地政府核发的低保证及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

    《规定》要求,学校要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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