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改制校教师
有三种选择
晨报讯 许多改制校的教师都非常关心自己的身份问题。昨日,我市也给了他们三个选择,比如公办教师可租赁到民办校。
据了解,“转制”为公办校所办民校后,已经在这类学校工作的公办教师,可以援教的方式(或租赁方式)参与民办学校的教学,民办学校向参与举办的公办学校支付使用费用。
此外,对于原改制校聘用的教师,这类教师不具备公办教师身份,如果他们愿意留在“转制”后的学校,可以采取人事代理等管理方式,采取“岗位聘用、合同约定工资待遇、依法办理保险”的管理,即其档案由人才中心管理,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由单位与个人约定,单位按有关规定为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一规定也适合“新进入到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工作的教职工”。
同时,市教育局还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教师改变公办身份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享受民办学校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