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版:教育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演示1可选进度的通栏FLASH广告条 演示2 三轮翻转的gif图片广告
演示3大幅遮罩式可关闭flash广告 演示4多图轮换大幅方形gif广告
演示5右上角可关闭挂角广告 演示6右下角弹出可缩放面板广告
演示7随屏滚动指向会放大图片广告 演示8页首整屏FLASH收缩广告
 
 
今日日期: 按期查阅: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原改制校教师有三种选择

  原改制校教师

  有三种选择

  晨报讯 许多改制校的教师都非常关心自己的身份问题。昨日,我市也给了他们三个选择,比如公办教师可租赁到民办校。

  据了解,“转制”为公办校所办民校后,已经在这类学校工作的公办教师,可以援教的方式(或租赁方式)参与民办学校的教学,民办学校向参与举办的公办学校支付使用费用。

  此外,对于原改制校聘用的教师,这类教师不具备公办教师身份,如果他们愿意留在“转制”后的学校,可以采取人事代理等管理方式,采取“岗位聘用、合同约定工资待遇、依法办理保险”的管理,即其档案由人才中心管理,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由单位与个人约定,单位按有关规定为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一规定也适合“新进入到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工作的教职工”。

  同时,市教育局还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教师改变公办身份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享受民办学校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相关内容:

 
互联网 汉网

     您对本文话题有什么感想或者看法?请发送短信告诉我们 ——
     移动用户发送"BZA加内容"到106260301;联通用户发送"HH+内容"到1062932833
     小灵通用户请发送"HH+内容"到1062932833( 信息费免费,不含通信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 进入论坛 | | 打印本页 | 返回顶部 | 关闭窗口

 
 
 

[ 论坛登录 ]

[ 忘记密码 ]


 
武汉汉网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Copyright @ 2007 cnh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 广告刊例 | 版权声明 | 豁免条款 | 联系我们
网络备案号:4201014002 鄂ICP备05014927号
汉网办公室: 027-85792109
新闻中心 : 027-85771088-3023
汉网论坛 : 027-85771888-3017
营销/增值 : 027-85750542
网络建设部: 027-85771088-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