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版:教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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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改为民办校 校名要变

  改为民办校 校名要变

  晨报讯 市教育局昨介绍,学校“转制”后可采取两种办学模式: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校模式,由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独立举办民办学校的模式。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能再使用原改制校的名称,也不能命名为该公办学校的分校。

  对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校”,我市出台九大杠杠进行严管。如要求必须在其校园周边有能满足辖区内适龄孩子入学的同学段公办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今秋起实行登记入学制度,当报名数大于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必须做到“五独立”,严厉禁止“一个院墙内门套门的‘校中校’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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