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胡继权 通讯员黄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日宣布,15日起再次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经济房可用子女名义贷款,新房及二手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也由原来的30万元、25万元,分别上调到39万元和32万元,上浮幅度达30%,基本与我市房价涨幅相当。
据介绍,我市已在2006年10月将新房和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均提高5万元,并将贷款年限延长到贷款人退休后5年。
新政还规定,办好两证后方可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经过多次加息,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利率低1个多百分点,以30万元30年的房贷计算,两者利息差已达10万元。
》》》政策解读
买经济房,父母可用子女公积金
以往,经常出现老年市民摇号中签经济房,因无足够积蓄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不得不放弃买房。公积金新政规定,未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房,如其子女缴纳了,可以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与子女联名购买。
不过,这类家庭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即必须是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以户口本为准),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抵押的书面证明并进行公证。
缴纳半年后即可贷款
以往,只有连续缴满12个月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新规则将此时限缩短为6个月。单个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800元(含单位补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按房屋总价的70%(90平方米以下为80%)申请公积金贷款。
允许办理组合贷款的市民,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还贷,贷款者可自愿选择先偿还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原来则不允许用公积金还商贷。
贷款额度上浮30%
新政规定,新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30万、25万提高到39万、32万元。只要公积金缴存正常、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还款能力的职工,均可以按上浮后的最高限额申请。
对于二手房,新政规定,以1980年以后建成的房屋为限,按房屋建成年份分为3档:1980~1989年建成的房屋,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屋评估价的50%;1990~1999年建成的房屋,不超过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评估价的60%;2000年(含)以后建成的房屋,不超过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评估价的70%(单方职工且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下的,为50%)。其评估价值与交易价值不一致时,以价值低的为准。
转公积金需办“两证”
新政还规定,只有办好两证后方可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已进行期房抵押的房屋不再办理转贷。原商贷已办理房贷险的,由贷款人自愿选择是否续保。同一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的,自提取之日起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此外,对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或最高连续逾期期数不超过2期(含2期)的市民,不计入不良信用纪录。
我市各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已于近日开始调整贷款审批系统。15日前已审批的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