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倾诉者:赵琳
(女 28岁 生意人)
记者:郭丽霞
赵琳:有件事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去年我怀孕的时候,我的老公出轨了。对方是一个叫丹丹的女孩,我打听到她近日要跟一个有钱人结婚,想去她的婚礼上大闹一顿,让她结不成婚。
记者:他们现在还在来往吗?
赵琳:我也不知道。我发现他们的事之后,老公就保证跟她断绝来往了,我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了他,可我越想越气愤,觉得不能这样放过他们。
记者:丹丹结不成婚,对你有什么好处?万一她也要报复你,回头又来找你老公……
赵琳:那样最好!我就希望闹到这一步,我再跟老公离婚。到时候他们的婚外情人尽皆知,我上法庭离婚也有了证据。
记者:看来你并没有真正原谅你老公,而是想离婚时多分点财产。
赵琳:我跟老公是做生意的,丹丹花了我老公不少钱,我不甘心。去年我提出离婚,老公让我给他4万块钱,虽然我们的家产有40万,可我一分钱都不想给他,要让他净身出户!
记者:你到别人的婚礼上去闹,将来上法院,这也不能当作他们婚外情的证据呀!
赵琳:我还有别的证据。丹丹的手机号码是用我老公的身份证买的,我去打过她的通话清单,发现她还做过另一个男人的二奶。你说,如果我现在打电话给她,让她给我一笔钱,不然我就破坏她的婚礼,她会不会答应?
记者:你这种行为是敲诈、是违法的。千万别被仇恨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