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青年报报道 河北保定市唐县某村村民大强在村内开办了一家诊所。可他没有想到,自己在与邻居的孩子们用旧注射器玩水时,一名邻居男孩被喷中眼睛失去方向,恰好被车轧死。
2007年5月6日中午,邻居家的男孩小海、小帅来到大强的诊所前,捡来废旧注射器,抽进水后同大强展开“对射”。
被水“击中”眼睛的小海失去方向,在躲闪过程中从门口铁栏杆的空隙处掉下,跌倒在路边。一辆过路的翻斗车将小海轧在车下,小海救治途中死亡。
法院认为,大强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因此对小海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大强赔偿小海的父母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万余元。